大连中院驳回一涉疫案申诉
互联网 2025-04-10 14:18www.caominkang.com电脑维修知识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驳回了一起涉及新冠疫情的申诉案件,维持了原有的判决。这起案件源于一起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到大连某公司在处理进口冷链产品时的疏忽,导致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货品传播至社区。
该事件造成了大规模的疫情扩散,导致大连市共有83人感染新冠病毒,其中包括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由于应对此次疫情,大连市支出了大量的费用,总计达到了惊人的4.3亿余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法认定大连某公司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该公司罚金80万元,同时三名被告人也被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在二审中得到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近期原审被告单位和部分被告人提出申诉,但大连中院经过审查后,依法驳回了他们的申诉请求。
驳回申诉的通知书明确指出,此次疫情后果特别严重,因此维持原判。对于原审被告单位提出的罚金过高以及一名原审被告人主张其不构成“不作为”犯罪等申诉理由,大连中院均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考虑,最终认定这些申诉理由不成立。
这起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充分展示了法治精神和司法公正。它不仅仅是一起法律案件,更是对全社会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则的明确警示。企业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这一判决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也提醒所有人在防疫期间切勿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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