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亚平呼吁中小权利人依靠集体管理组织集中行

生活常识 2025-05-14 04:11www.caominkang.com生活知识

近日,在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及北京演出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2019中国(北京)音乐产业大会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发表了一场题为《中小权利人的版权变现之路》的演讲。他着重强调了中小权利人在互联网时代的困境,并呼吁他们依靠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现版权的集中行使。

周亚平指出,尽管互联网为音乐作品的传播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多种应用场景,但许多中小权利人的境遇并未随之改善。在互联网上,他们的作品被高频次使用,却未能有效分享到“技术发展红利”。相反,由于平台的集中和利益的膨胀,他们对传播渠道的垄断已成为中小权利人版权变现的难题。这种情况导致权利人的著作财产权难以落实,甚至使权利人群体利益逐渐萎缩。

周亚平强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它是基于作品大规模使用的产物,旨在以集中行使著作权的方式,改变权利人在传播过程中的弱势地位。这种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集中众多中小权利人的权利,形成规模化的运营能力,从而与大型平台形成平等的对话。通过集体管理组织,中小权利人可以克服自由议价的弊端,有效抵制平台巨头对权利人利益的侵蚀,为权利人争取最大的交易红利和传播价值。

周亚平在演讲中详细分析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版权代理机构的本质区别。他强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信托的方式集中统一管理作品,权利人在加入集体管理组织后,作品的权属不会发生变化。而版权代理机构则需要获得独家许可或受让作品的著作权才能行使权利,这导致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失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旨在全心全意为权利人服务,而版权代理机构则基于盈利需求追求利益最大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还具有法律授权的唯一特许地位,具有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广泛代表性,可以为权利人最大化谋取正当的传播红利。

周亚平呼吁广大中小唱片公司、音乐工作室、独立音乐人等录音制作者加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他强调,“音集协”是我国唯一管理录音制品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希望广大权利人以此为家,利用好集体管理平台,共同提升我国著作权保护水平,推动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这一呼吁无疑为中小权利人在互联网时代寻求版权保护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Copyright © 2016-2025 www.caominkang.com 曹敏电脑维修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