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破产人在深圳产生
生活常识 2025-04-10 01:40www.caominkang.com生活知识
深圳诞生全国首位自然人破产人
在发展的浪潮中,深圳再次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2021年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项裁定,宣告债务人呼勇(化名)破产。这一裁定不仅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我国首位自然人破产人的诞生。
呼勇的故事在深圳乃至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他原本在深圳某繁华商场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商场的倒闭浪潮波及到了他,使得他的培训机构不得不关闭。呼勇背负了480余万元的债务。在重重压力下,他虽在2018年卖掉了唯一的住房,得到了26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但仍无法完全清偿,仍负债100余万元。
面对沉重的债务负担,呼勇选择了勇敢面对。他于2021年6月9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个人破产清算申请。经过法院的深入调查,认定呼勇的财产确实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于是,法院在11月8日正式裁定宣告其破产。
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呼勇即将开始为期三年的免责考察期。这期间,他需要在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监督下,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他的剩余收入,除去每月的必要支出,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若他能顺利度过考察期,剩余债务将得到免除。
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深圳在探索个人破产领域的决心和步伐,也为那些因种种原因陷入债务危机的“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深圳的这一步,无疑为全国的个人破产制度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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